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会费收取标准
发布人:钱丽莉 时间:2010-07-29 11:18:56 信息来源: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浏览次数:83

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

会费收取标准

 

会费标准:

一、  副会长单位、理事单位分别按下列标准交纳会费:

副会长单位:60000元人民币/年

理事单位:  30000元人民币/年

二、  单位会员根据本企业上年度轻工工艺品进出口总额(海关统计数),按

档次交纳。(会费最低标准为2,000元,最高标准为25,000元。)

1、进出口总额在50万美元(含)以下的,2,000元人民币/年;

2、进出口总额在50-100万美元(含)的, 3,000元人民币/年;

3、进出口总额在100-500万美元(含)的,5,000元人民币/年;

4、进出口总额在500-1000万美元(含)的,7,000元人民币/年;

5、进出口总额在1000-3000万美元(含)的,10,000元人民币/年;

6、进出口总额在3000-5000万美元(含)的,13,000元人民币/年;

7、进出口总额在5000-7000万美元(含)的,16,000元人民币/年;

8、进出口总额在7000-1亿美元(含)的,20,000元人民币/年;

9、进出口总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,25,000元人民币/年。

三、  个人会员每年交纳会费1000元人民币。

四、  新会员入会时,一次性交纳入会费4,000元人民币,当年不再缴纳会费。

五、  会员加入商会所属专业分会,不需另交会费。

六、  每年的会费原则上于六月底前一次交清。

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〓

开户银行: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潘家园支行

账号:2202-0104-0000158

户名: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

电话:010-67732678,67732704

传真:010-67732689,87789546

商会网址:http://www.cccla.org.cn